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更换主讲教师和调、停、代课的规定
为了稳定教学秩序,加强课堂管理,保证教学计划正常有序地实施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主讲教师和课表一经排定,应保持相对稳定,不得擅自更改。
二、如有因病、事等原因需要变更主讲教师和课表,按以下程序办理。
更换主讲教师:更换后的主讲教师须满足《东北石油大学新教师开课和教师开新课的有关规定》相关要求,在开课前向院部教学负责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东北石油大学主讲教师更换申请表》,经院部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报国际教育学院审批。
调、停、代课:实行网上在线办理,教师调课,两节课之内的(含),事先告知国际教育学院;两节课之外的,教师至少提前一天填写《国际教育学院调课代课审批表》,结合实际情况,允许教师可以网上和教学秘书联系办理“教师调停、代课申请”,填写申请时,必须写清楚拟调、停、代课时间、次数及原因。报送学院审批通过后,方可进行调课。
三、教师调、停课申请被批准后,主讲教师及教学秘书应尽快通知学生。
四、组织集体活动如需调课,必须事先报请国际教育学院批准。
五、节、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的教学调整执行学校的统一安排。
六、每学期期末考试期间,除特殊情况经国际教育学院批准外,全校各类(包括非学历教育等)课程一律停课。
七、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代课和承担主讲教师任务。
八、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更换主讲教师和调、停、代课的教师,国际教育学院将按教学事故给予严肃处理,具体处理办法见《东北石油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。
九、学院将严格控制更换主讲教师和调、停、代课的次数,保证教学质量。
本规定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。
附件.国际教育学院调课代课审批表
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日